栏目导航: 福建招生考试网 > 艺术体育联考 > 艺术特长生 > 文章正文
 
河海大学2007年招收艺术特长生有关规定
福建招考网整理自:华禹教育网 2006-12-25 15:52:19

  为进一步实施素质教育,选拔艺术人才,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我校2007年继续在全国范围内招收艺术特长生,现将有关办法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

  凡符合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德智体全面发展、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我校艺术特长生的选拔工作:

  1、参加“北京大学、清华大学2007年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测试达一级;

  2、在高中阶段参加地市级文艺调演比赛个人项目获得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省级以上(含省级)文艺调演比赛个人项目获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

  3、乐器类艺术水平达到全国艺术(业余)水平考级八级及以上或省级九级及以上。

二、招生项目

  1、西洋乐器: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萨克斯、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打击乐。

  2、 民族乐器:笛、唢呐、笙、扬琴、柳琴、二胡、板胡、高胡、古筝、琵琶、中阮、三弦、拉阮(大提琴)、低音拉阮(贝司)、打击乐。

  3、 舞蹈:民族舞、芭蕾舞、现代舞(不包括街舞、霹雳舞)。

  4、 声乐:民族唱法、美声唱法

  5、 主持、曲艺

三、招生人数

  招收艺术特长生的人数为46人。

四、艺术水平测试

  1、学校将统一组织冬令营活动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艺术水平测试。测试内容包括艺术水平和综合素质。河海大学普通本科招生专家委员会组根据测试总成绩进行评定,并结合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项目需要和计划人数择优录取。对于参加我校艺术水平测试并获得艺术特长生认定资格的考生,学校将评定优秀、合格两个等级。

  2、对于参加北京大学、清华大学2007年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测试达一级报考我校艺术特长生的考生,我校普通本科招生专家委员会将对其进行审查,可结合我校招收艺术特长生项目需要和计划人数直接认定其艺术特长生资格并确定为合格,学校原则上不再组织测试。

五、录取政策:

  对于获得我校艺术特长生认定资格的考生,第一志愿(在设置平行志愿的省份,须A志愿报考。下同)报考河海大学: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我校投档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同批次录取控制线),只要专业服从调剂,学校将予以录取。     

  对于获得我校艺术特长生认定资格且测试成绩为优秀的艺术特长生,第一志愿报考河海大学,高考成绩达到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我校提出申请,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批准后,学校予以录取并满足其所填的专业志愿之一(所填专业不得重复,不含基地强化班)。

  凡参加我校艺术水平测试并获得我校艺术特长生认定资格的考生,若其所在省(市)有统一组织的艺术特长生测试,考生须参加且成绩合格才能享受我校艺术特长生录取的相关政策。

六、时间安排:

  1、考生必须填写《河海大学2007年艺术特长生报名表》,并将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证明材料在1月15日(以邮戳为准)之前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报名表可直接向学校索取或登陆我校网站(http://sea.hhu.edu.cn)下载。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西康路1号  河海大学招生及就业指导办公室  邮编:210098 请注明“艺术特长生报名材料”

  2、我校普通本科招生专家委员会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将于1 月 19 日公布,届时将发放测试证及有关测试要求。

  3、3月初,河海大学将确认的入选考生名单向社会公布,并在所在省级招办备案。经公示无误,学校将按艺术特长生的有关录取政策录取。

七、联系方式:河海大学招生及就业指导办公室 

  电  话: 025-83786699,025-83787949(兼传真)

  联系人:郑润  张春雷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资料库
·2008-2009学年度可以开展网络高等学历教育
·2007年我国独立学院本地生源比例情况(本
·2007年我国民办大学本地生源比例情况(本
·2008中国最受媒体关注独立学院排行榜
·2008中国最受媒体关注民办大学排行榜
·2008中国独立学院本科专业学费排行榜
·2008中国民办大学专业学费排行榜
·2008年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100强
·2008年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100强
·2008年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10强
·2008年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10强
·2008中国民办大学专科专业学费排行榜
·2008中国一流大学名单排行
·北京民办高校名单
·2008年新设置高校名单
·中国大学50强排行榜
·上海市列入985工程及211工程的院校名单
·各省高招办联系方式
·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
·教育部2007年认定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
·2007年具有招生资格的独立院校名单
·2007年度经教育部审批不同意设置的高等学
·2007年度经教育部审批不同意设置的高等学
·2007年度经教育部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学校
·2007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
·2007年第二批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名单
·2007年度第一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名
·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精品专业名单
·各学历层次高校学生毕业证书内容样本
·福建省2007年度第一批全国高校特色专业名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501-600强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401-500强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301-400强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201-300强
·2008年中国最受媒体关注大学排行榜100强
·2008年中国大学排行榜101-200强-中国校友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100强
·2007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本科)名单
·2008年具有小语种单独招生资格的25所院校
·59所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名单及联系方式
·自主招生高校名单截止2007年共59所
·2007年具有成人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成人高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
·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中国校友会网2007中国最受媒体关注独立学
·2007中国独立学院学费排行榜
·中国校友会网2007年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10
·中国校友会网2007中国最受媒体关注民办大
·中国校友会网2007中国最受媒体关注民办大
·中国校友会网2007中国民办大学学费排行榜
·中国校友会网2007年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10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
·截止2007年5月8日具有招生资格的专科/高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物资资源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教师资源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学生情况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学术成果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学术资源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声誉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综合指标排行
·具有教授或者副教授评审权的高等学校名单
·教育部关于公布2007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
·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名单(截至2007年3月15日
·厦门市被批准正式成立的民办高校名单
·中央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名单
·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
·部分外国语专业单独招生试点高校名单
·香港最佳大学排名公布 港大等位列三甲
·开设港、澳、台、侨学生高考补习班学校名
·开设港、澳、台、华侨学生预科班学校名单
·部分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学校
·全球MBA百强榜出炉
·2003-2007年贵州省大学前3名排行
·2003-2007年云南省大学前4名排行
·2003-2007年新疆区大学前3名排行
·2003-2007年甘肃省大学前3名排行
·2003-2007年广西自治区大学前4名排行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